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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中国邮政EMS出口快件品名申报要求的最新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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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次数:3671 更新时间:2017年05月28日23:40:20 打印此页 关闭

   接中国邮政通知,中国邮政EMS包裹内物品品名需按以下要求申报:
1,物品申报必须与内件所装物品一致;多件物品混装时,可以申报主要物品名称;
2,物品申报避免出现:“礼品”、“礼物”、“配件”、“样品”、“生活用品”、“日用品”、“日常用品”、“衣服”、“外壳”等字眼;
3,物品申报避免出现“杯子”字样,海关对此类申报会严格审查;
       凡出现以上笼统申报邮件,海关系统会自动做退单处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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